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陈瑾)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严格落实枪支的保管、交接、维护和登记统计等安全规定。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市检察机关自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2019年3月1日至5日,市检察院检务保障部、监察部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基层院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督导检查组对枪弹的种类、数量、出入库登记、经常性检查登记、枪弹分离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枪库的防盗门、保险柜等安防设施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联合督导检查组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枪弹管理的责任意识。要树立“枪弹无小事”的观念,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都要加强枪弹管理意识,严格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压实各级管理责任。要分层次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一级为一级负责,通过夯实各级人员责任,推动枪弹管理正规有序;三是规范各类登记统计。要建立枪弹出入库、审批、保养、检查和交接等备案台账,要做到心中有数,账中有痕;四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坚持经常性检查制度,定期保养制度和枪弹分离制度。通过制度的刚性落实,使枪支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枪弹处于严密安全的管理之中。通过此次自查抽查,进一步摸清了枪弹管理的底数,规范了枪弹管理的各项制度,提升了全市检察机关公务用枪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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