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方丽媛)2月21日,合阳法院甘井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追偿了19年的债务纠纷,被告当庭履行了还款义务。曾经的好友冰释前嫌,握手言欢。
原告雷某与被告王某自小关系一直不错,交情要好。1998年9月,王某因经营苹果资金周转困难,便找到雷某作为保证人从合阳县城郊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5000元。借款到期后,王某经营亏损一直未偿还。基金会清收借款期间,雷某替王某偿还了借款本息共计7840元。嗣后,雷某拿着还款凭据向王某追偿了近20年,王某一直以没钱推托,二人关系也因此日渐淡漠,最终形同陌路。
受理案件后,承办人认为本案并非疑难复杂案件,但是在处理好的同时挽回雷、王两人多年的兄弟情,确并不容易。在会见雷某的当天下午办案法官便传唤王某到庭,听取王某对此案的意见。王某对案件事实没有异议,但始终以没钱为由推托。承办人从情理与法理两方面对王某做工作,希望王某能换位思考,体会雷某的难处,及时还清欠款。经过法庭耐心调解,二人最终搭火车呢个一致意见,王某当庭向雷某支付5000元。
近年来,甘井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始终把“案结事了人和”作为最终目标,坚持法、情、理相兼顾,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下大气力实现争议实质性化解,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肯定和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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