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宋晓燕)为提升陕西省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执法水平,省司法厅选派2名狱警自12月11日起参与大荔县社区矫正工作。
大荔县社区矫正中心下派狱警张某某、连某某积极响应省市号召,按时到大荔县司法局报到,短时间内熟悉业务流程,严格按照《选派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充分发挥狱警的工作经验和身份优势,在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环节中,2名狱警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宣告、训诫、教育达17人次,并克服当前寒冷的气候影响,分别深入段家、许庄、苏村、安仁等基层司法所参与调查委托函6件,涉及当事人8人,开展调查谈话14人。
通过狱警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既提升了社区矫正执法力量,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意识淡薄、监管死角等问题,实现了“墙内监管”向“墙外矫正”的有效延伸,进一步提高了大荔县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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