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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化解信访稳定风险的思考
时间:2018-12-21 作者: 雷泉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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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首,要求各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部署、各负其责,标本兼治、精准发力,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当前,澄城县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面临各类社会风险和挑战,特别是信访稳定存在一定风险。

一、信访风险主要表现形式

2017年以来,澄城县坚持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采取领导包案、部门包抓等多种措施,社会大局总体安定稳定,但仍存在信访稳定风险。

一是进京访量居高不下。2017年共发生进京访52人89人次,占全市666人771人次的11.54%,其中非访登记10人18人次,非访人数同比上升233%,人次上升533%,占全市非访100人116人次的14.66%。重复非访7人15人次,占全市的27.27%。

二是特殊群体比较活跃。原民办教师、幼儿教师、在岗代课教师及68-73超期服役人员、部分下岗志愿兵、对越参战人员等涉军涉教群体多次赴省市聚集,造成一定影响,给省市县各级稳定带来巨大压力。

三是信访积案化解缓慢。由于信访案件化解缓慢,一批老户陆续进京赴省上访,占进京访总量的97.75%,涉法涉诉信访占进京访总量的50%。交办的55件信访案件推进不快,这是造成进京访量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四是其他不稳定因素增多。因农民工讨薪、冬季供热、学生就学、征地拆迁、村务管理、村“两委”换届、非法传销、企业债务纠纷引发的其他各类信访问题频繁多发,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2017年全县接待群众来访2528件8198人次。

二、问题出现的原因分析

信访稳定风险的出现,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

一是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干部作风不实、责任不实,对群众工作、信访稳定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工作方法、工作艺术也有所欠缺,导致一些小事拖大、小问题酿成大矛盾。

二是依法打击不到位。虽然对信访稳定问题进行过依法处置,对缠访、闹访、非访进行了一些处理,但仅停留在训诫、行政拘留上,没有达到有效遏制、震慑的目的,从而导致非访和重复访增多。

三是追责问责不严。出于保护干部的考虑,对信访稳定的问责仅更多的是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文件上,没有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没有起到“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对策和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关于防范化解信访稳定风险,应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防范化解信访稳定风险是一项政治任务,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抓好责任分解,切实夯实本区域、本行业社会稳定的全面责任,由各部门、镇(办)一把手负总责,加大工作力度,对信访稳定工作做到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

二是加强基层工作。做好基层工作是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减少越级上访和防范化解风险的重点举措,是执政能力、驾驭能力的体现。应带着群众观点做好这方面工作,严格落实每日分析研判、24小时值班备勤和“零报告”制度,对省、市通报的重点涉访、涉稳人员,开展核查、疏导、稳控工作,逐人落实教育稳控责任,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是抓好矛排工作。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早发现苗头隐患,及时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组织开展“梳蓖式”排查,对矛盾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逐一制定化解方案、逐一落实包联责任、逐一落实稳控措施,能解决的问题坚决给群众解决好,防止小问题酿成大矛盾,小信访变成进京越级上访。对省市交办的进京非访重点人员,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能化解的争取化解到位。

四是着力解决问题。解决问题是根本,应一手抓源头和苗头,一手抓稳控和化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调解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调解方式,确保矛盾“发现得早”、人员“稳控得住”、问题“化解得了”。对于摸排出的矛盾纠纷、信访问题,逐一明确化解、整治期限,做到摸排一起,化解一起,整治一起,销账一起,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和消除隐患的目的。

五是加大依法处置。对于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和赴省到市集体访,立即果断进行处置,落实“五包”责任,包劝返接人、包协调处理、包督查督办、包教育稳定、包停访息诉,切实防止上访人员“倒流”,努力把上访人员稳控在县内,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单位内部。一旦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及时依法处置,对于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应给予行政拘留处分。

六是严肃责任追究。组织督查室、维稳办、信访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深入各镇(办)和重点部门,不间断督查暗访,重点督查检查工作部署、责任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值班备勤和重点人稳控等情况。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妥当而引发赴省进京访的、严重损害地方形象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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