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薛恬然)赵某与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于2018年5月21日登记结婚,为缔结婚姻,赵某给付王某彩礼100000元及金手镯一个、金耳环一对、金项链一条、钻戒一枚。婚后三个月内,双方矛盾不断,虽经赵某多次做劝解和好工作,王某仍于2018年8月中旬离家出走。2018年10月,赵某起诉要求离婚,并索要彩礼及三金一钻。
韩城市人民法院桑树坪法庭受理该案后,庭前经调解无效后,决定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言辞激烈,冲突不断,对于产生矛盾的原因各执一词。王某同意离婚,但对于赵某请求返还彩礼100000元及三金一钻的诉请,提出用陪嫁物折抵。面对这样一起矛盾尖锐的案件,承办法官本着彻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让双方父母参与调解,以有利于双方今后的生活为切入点,多次耐心细致调解,并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双方均做出了让步,达成了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王某当庭返还赵某彩礼人民币3万元的调解协议。至此,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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