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台克振 晁拓)土地是农民依赖生存的基本要素,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的升值空间引入注目,在现实生活中,为争土地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件经常发生。最近华阴市信访门诊成功调处了地处华山景区红岩村一起多年纠缠不清的土地纠纷案件。
2017年9月22日,一件土地纠纷上访案件移交单批转到信访门诊调解员手中,信访人王某等三人系红岩村第三村民小组群众,反映其本村第八小组村民孟某(原27年前任村副主任管理土地)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了第三村民小组的土地,所持庄基批复系伪造,要求政府协调处理。
信访门诊调解人员在不断深入调查中得知,该土地纠纷案件起因是90年时任村干部的孟某组织在本村东涧巴地块上规划庄基10院,将7院已卖给本村群众,现在双方争执是剩余3院庄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而且在06年、07年期间土地承包人同买庄基人也因这块土地使用权闹上公堂,信访人提供了华阴市人民法院、渭南市人民法院的裁定和调解协议确认书,孟某提供了“华阴市人民政府农村宅基地批件”(原件)和其他相关证明。在双方当事人均提供了具有一定效力证据情况下,调解人员反复研讨案情,理清思路,确定调解方案,逐一鉴别证据,用证据印证证据。首先对孟某提供证据的印章和土地批复件日期进行对比,请土地管理部门鉴别审批件,到市档案馆查撤县改市时间,根据文件规定,撤县改市决定从91年3月1日起执行。因此,该证据存在诸多疑问。与此同时,信访人王某又提供了一份62年华山公社红岩大队三生产队土地清册,这份土地清册虽然陈旧,有些地方被老鼠咬烂,但主要内容仍然存在,它的重现起到了关键性的证明作用。调解员根据形成的新证据链,初步认为该案件不是宅基地侵权纠纷,而应该是双方所争议的这块地所有权是红岩村的还是红岩村第三小组的,形成了土地权属纠纷。信访门诊调解人员经多次与华山镇人民政府协调沟通,并积极配合镇政府联合调查组开展工作。
最终华山镇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红岩村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意见》的答复,认为该争议土地使用权属归红岩村第三村民小组。经过市信访门诊与华山镇人民政府的共同努力,这起二十余年双方从未放弃争执的土地权属纠纷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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