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检察长研讨班会议上,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同志开宗明义指出,要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并从“学”“悟”“信”“行”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作为一名远在西藏阿里的检察系统援藏干部,我通过“陕西检察”微信公众号学习了相关会议精神后,深受感触。
“学”,《礼记·学记》有曰:“人不学,不知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十五个坚持”是我们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引。各级检察长会议正是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这一遵循和指引的实施和细化,使我们的检察工作更有针对性、操作性。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我们唯有持续、深入、反复、强化思想政治学习,才能明确新时代检察工作重点,发现突破口,找准着力点。
“悟”,《礼记·中庸》有曰:“博学之,慎思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涵盖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推动政法事业科学发展;坚持把政法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捍卫党的执政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预测预警预防,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坚持把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作为着力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把智能化建设作为重要支撑,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固本之举夯实政法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建设一支过硬队伍等十五个方面,是一个科学的、系统的、完整的理论体系。我们必须在学习中认真思考、悉心体悟,才能理解其丰富内涵,把握其精神实质。
“信”,《论语·泰伯》有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意思是要忠诚信仰,对事业抱有坚定的信心。唯有发自内心的真诚信仰,我们才会自觉的去践行。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十五个坚持”和“八个指明”的过程中,要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带着信仰学,使其融入我们的血液,培养我们的行动自觉,进而塑造出新时代检察人的新气象,实现检察机关的新作为。
“行”,《礼记·中庸》有曰:“明辨之,笃行之”。笃行而致远。我们的一切工作,最终都要落实在“行”上,做到“知行合一”。唯有笃行,方能作出成绩。结合我省检察工作实际,杨春雷检察长要求全省检察干警要在笃行上着力加强,把学习成果落实到推进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和过硬队伍建设的实践中。
杨春雷检察长的“学、悟、信、行”四个方面要求,层层深入,体现了人们普遍认知规律的逻辑性和严谨性。作为政法干警,只有不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十五个坚持”和“八个指明”,我们才能知道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使命是什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在哪里;只有在学习中不断思索体悟,我们才能清楚明白什么是大局、怎样围绕大局、如何服务大局;只有在“学”懂与“悟”透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培育起对党和国家、人民及法律的忠诚信仰,对党的事业蓬勃发展无比坚定的信心。而“行”是最终的落脚点。徒法不足以自行。正如总书记所强调的“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唯有将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特别是“十五个坚持”和“八个指明”贯彻好、落实好,才能体现出我们新时代检察人的政治担当。同时,结合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实践与认识相互作用经典原理,让“行”来检验我们所“学”是否全面深入、所“悟”是否透彻根本、所“信”是否足够忠诚坚定,从而不断强化我们的认知,更好的指导实践,不断推进我省检察监督业务全要素均衡协调发展,实现我们检察工作新时代新突破新作为。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援藏干部---刘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