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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起纠纷 法官以理促调解
时间:2018-08-23 作者: 通讯员 王欢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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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王欢)时值盛夏,正是瓜果蔬菜成熟的季节。作为瓜果之乡的大荔,从每年的五月份开始一直持续到当年十月份,来自全国各地的客商便会络绎不绝地来到这里收购各种时令瓜果。种植瓜果已经成为当地农民发家致富的好路子,同时也催生了一批冷藏库、塑框厂等企业。

近日,大荔许庄法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本案的原告正是一家塑框厂,而本案的被告是一个瓜果代办。2017年,卢某介绍的客场陆续从原告处赊欠了价值90000万的塑筐,但因市场不景气,客商赔了钱便跑路了,赊欠原告的90000货款便一直没有清偿。2017年12月4日,原告找到被告讨要该笔货款,被告考虑到原告与自己合作多年,况且客商也是自己给原告介绍过去的,现在客商不知所踪,不能让原告承担该笔损失。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被告便承担了这笔债务,并对原告书写欠条一份。但被告没有能力一次性清偿这笔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李敏庭长将原、被告传唤至法庭后,仔细倾听双方当事人讲述纠纷形成的全过程。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

最终在李敏庭长耐心细致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每年向原告支付部分货款,直至货款全部清偿完为止。原、被告事后对李敏庭长表达了衷心感谢,一桩买卖合同案件就此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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