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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检察院加强社会危险性评估提升案件质量
时间:2018-07-23 作者: 通讯员 党会娟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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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党会娟)近日,蒲城县检察院要求在审查案件时要夯实社会危险性的评估工作,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该院要求侦查机关在提请逮捕文书中详细说明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程度及理由,随案移交相关证据材料,作为审查逮捕的重要事实依据。同时,侦查监督部门扩大审查范围,加大对侦查机关不收集、不提供或不规范提供社会危险性证明材料监督力度,以捕后判决情况为参照,不断加强沟通交流,消除认识分歧。同时,结合具体案情,严格对照刑诉法规定的社会危险性五种情形,全面考察犯罪嫌疑人主观思想、客观行为及可改造性等因素。

据了解,2018年以来,该院对社会危险性证明材料进行充分审查后,要求公安机关补正社会危险性证明材料13件次,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捕9人,依法对2件拒不认罪的“零口供”案件作出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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