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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检察院重视做好“五一”节日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时间:2018-05-03 作者: 通讯员 王振峰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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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王振峰)渭南市检察院重视做好“五一”节日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4月16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主管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的副检察长雷鸣同志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五一”节日期间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工作,随后,向县(市、区)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做好“五一”节日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市、区)检察院加强值班,配合监管单位至少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检查效果,发现和消除监管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这次检查采取不打招呼的形式,由诉讼监督部部长张毅、 副部长杨天良分别带领检查组对渭南地区15个监管场所进行了节前安全大检查。4月23日止4月26日,检查组在各监管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对监管场所进行为期4天的检查,先后对监墙、电网、劳动场所、医务室、禁闭室、厕所、伙房等重点部位逐一进行检查。检查组每检查一个监管单位,都召开安全检查反馈会,在肯定监管场所管理成绩的同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指出,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填写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巡视检察意见建议单》,检查组成员、被检查监管单位领导、派驻检察室的负责同志均在意见建议单上签字,落实整改责任,这种做法也得到了被检查单位的认可。

对检查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提出以下五条建议:一是联合武警对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彻底检查,防止脱逃事故,二是加强节日期间干警值班制度,坚决杜绝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职;三是加强重点押员管理,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四是搞好节日期间伙食,夏季来临,要注重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五是加强家属会见检查,防止违禁物品流入监管场所。

在安全检查时,渭南市检察院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对11个看守所执行换押证制度进行了检查,要求各县(市、区)检察院加强对看守所执行押证制度执行日常监督工作,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办案,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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