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首页 >大荔 >正文
大荔县法律援助中心再次荣获 “全省法律援助质量评查优秀单位”
时间:2018-04-22 作者: 通讯员 刘 洁 宋小丽来源:渭南政法网
【字体: 打印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刘 洁 宋小丽继2016年大荔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得“全省法律援助质量评查优秀单位”之后,近期,在全省法律援助质量评查及专项经费约谈会上,大荔县法律援助中心再次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法律援助质量评查优秀单位”,受到了陕西省司法厅的表彰。

2017年,大荔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扶贫活动, 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3月份援助中心搬迁至临街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为老、孕、病、残当事人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在工作中积极开展“创先评优”和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切实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提高受援群众满意度。同时利用“12.4”宪法日、法律援助宣传日及平安创建宣传活动,结合“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分别在同州广场、县电视台、出租车及各大广场的LED屏上积极开展“法律扶贫”系列宣传活动,切实维护贫困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搭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平台,为信访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当好领导解决和处理信访问题的“参谋”,受到县上领导和信访局同志的一致称赞。

2018年,大荔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依托新闻媒体及出租车LED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把困难标准向低收入人群众倾斜,积极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的准备工作;同时加大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促进大荔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

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召开王浩作出批示王心出席并讲话2月6日,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详细]

1月22日,合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红武到合阳法院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工作,与...[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