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截止2017年12月5日全市共有1932辆大中型客车(公交客运)、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挂车等车辆状态“已达到报废标准”,但未按规定到支队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登记业务,支队车管所已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对1932辆车辆进行公告牌证作废。请各有车单位及车主尽快将车辆交至渭南市新达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或者韩城源泉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并及时在渭南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大中型机动车业务办理处(渭南市经开区工业大道 咨询电话电话:965126、0913-2661851)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
交警郑重提示:所有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的机动车号牌已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凡驾驶逾期未检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扣留车辆,罚款200元,记3分。驾驶公告牌证作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扣留车辆及驾驶证,罚款5000元,记12分,并处拘留;驾驶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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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