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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法院全面实施执行案款“一案一人一账户”管理机制
时间:2017-11-13 作者: 特约通讯员 杨忠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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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杨忠)11月1日,澄城县人民法院发出通知,从即日起,全面推行执行案款“一案一人一账户”管理机制。

执行案款“一案一人一账户”管理机制是最高人民法院为规范执行案款的管理兑付工作,经与财政、银行机构协商推出的一项全新管理体制。

法院在协议银行开设一个执行案款专用账户,此后每一起执行案件立案后,银行系统会自动赋给被执行人一个子账户,被执行人的款项进入子账户时,执行人员能够在执行办案系统中即时看到;执行人员发放款项时,通过网络进行审批,财务人员收到网络审批单后实施转款操作。

2017年9月,澄城法院与中国工商银行澄城支行签订协议,在工行澄城支行开设执行案款专用账户,并开始试运行执行案款“一案一人一账户”管理机制,11月1日起全面实施。

执行案款“一案一人一账户”管理机制使每一起执行案件执行款的流向一目了然,信息准确完整。既减轻了执行人员、财务人员的工作强度,缩短了执行案款的发放时间,提升了执行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又有效杜绝了拖延兑付,截留、挪用执行款等违纪现象的出现,切实增强了执行案款管理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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