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喜讯!喜讯!渭南市公安局再出便民新措施
自2017年11月1日起,市公安局将已持有电子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居民办理再次旅游签注业务,下放到各县(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什么?没看懂,我跟各位再解释解释:渭南市办理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和再次签注业务,已经全部可以在居民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啦,再也不用来渭南市局办理啦!
近几年,外地居民来渭办理往来港澳台团体旅游业务每年达千人以上,这一措施的出台,将大大缩短办理该业务的期限和费用,请大家赶快将这个好消息告诉身边的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