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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利用微信宣扬邪教骚扰他人被抓
时间:2017-09-21 作者: 白丽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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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抓获一名利用微信宣传邪教“法轮功”的犯罪嫌疑人。这是“两高”涉邪教犯罪新司法解释2月1日施行后,海淀警方办理的第一起利用微信宣传邪教案。

经查,贺某云,女,满族,1965年4月19日出生,初中学历,黑龙江省抚远县人。2017年贺某云用自己的三个微信号在6个微信群内宣传“法轮功”,人数多的群内有300多人,人数少的群内有100多人。犯罪嫌疑人贺某云长期在家通过翻墙软件到境外网站收听宣扬邪教“法轮功”的音、视频,并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媒界转换各种马甲对“法轮功”邪教歪理邪说进行宣传,有上千网民受到邪教思想、图片和信息的骚扰。民警在其家中起获手机5部、笔记本电脑一台、存有“法轮功”头目李洪志“讲法”的各种音、视频资料优盘一个,还没有散发出去的“法轮功”各类宣传品共计251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利用在线人数累计达到一千以上的聊天室,或者利用群组成员、关注人员等账号数累计一千以上的通讯群组、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宣扬邪教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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