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高蕾 潘化团)自“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华阴交警大队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把警力和精力最大限度地投放到路面上,采取巡逻管控、定点设卡、多点查处等方式,重点加大各类严重违法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辖区范围内形成严查重处的整治氛围。自7月27日活动开展至今,已查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854起,酒后驾驶72起,非法运输危化物品98起,超员32起,超速50%以上行为10起,其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11起,取得了显著成效。
案例一:两男子无驾驶证 轮流驾驶货车行驶
9月6日早上,华山中队民警在对华山景区310国道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重型半挂车驾驶员薛某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于是民警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暂扣,并将薛某带回询问。经询问,薛某交待自己是B2型机动车驾驶证,无法驾驶重型半挂车,于是自己通过路边办假证的小广告,花费100元办理了一个假证件,意图蒙混过关,应付交警检查。民警在随后对该车经过沿途道路视频监控调取补充证据过程中,发现该车驾驶员不只薛某一个,还有另一男子在夜间驾驶该车。于是民警再次询问薛某,薛某这才老实交待自己和大舅子李某轮换驾驶车辆,李某只有C1型驾驶证,两人想着夜间凌晨后路上没有交警检查,所以就顶替薛某驾驶,从陕西交界处一直沿310国道行驶了60多公里,胆大的兄弟两就这样满载着一车货,从河南郑州一直行驶到华山。
案例二:非法运输甲醇 车辆当场被查
9月7日15时30分,特勤中队民警在沿黄公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摩托三轮车,车上装载着四个蓝色大桶,形迹可疑,民警立即将该车拦行。经检查发现该车上装载着六百公斤易燃易爆品甲醇,民警立即将该车扣押,并将驾驶人潘某民传唤至中队进一步调查。据潘某民交代其车上的甲醇是本村潘某鹏雇佣其拉送的,在该村潘某鹏家还存放有大量的甲醇,而潘某鹏家又位于该村中间,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见于案情重大,中队长任军立即与市局治安大队和消防大队联系。并配合治安消防部门,连夜将贮存在潘大鹏家的22桶约三吨多的甲醇转移到秦安民爆公司库房查封,消除了安全隐患。
案例三:驾驶证被吊销 伪造驾照继续上路
9月10日21时25分,岳北中队民警在辖区渭河河堤公路东段巡查时,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车牌号为晋M93715重型普通货车,民警随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过程中,该车驾驶人出示了一本姓名为 “赵某某”的B2驾驶证,经比对照片是其本人,但民警发现该驾驶证做工比较粗糙,疑似伪造,于是民警将当事人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经网上对比发现,驾驶证上的“赵某某”并不是该车驾驶员,其真实姓名为贺某某。看到事情败露,贺某某向民警交待其在2015年时驾驶车辆发生过一次交通事故,驾驶证被交警部门吊销。为继续驾驶车辆,自己在山西芮城县通过假证贩子办了一个假机动车驾驶证,没想到一进华阴就被查获。
目前,以上三起案件,我大队已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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