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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新城派出所开展易制爆危化品专项整治行动 (图)
时间:2017-08-28 作者: 特约通讯员 王伟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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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王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韩城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监管工作,8月24日至8月27日,韩城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导检查,采取“四项措施”,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务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开展摸排整治。新城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各单位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排查,加大排查力度,共排查单位11个。

二、落实工作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督导辖区内各单位落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单位责任和部门责任捆绑起来,并与被排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与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韩城医院、韩城市妇幼保健医院、韩城同济医院、韩城友谊医院、欧亚口腔医院、韩城市新城区第一初级中学等多家医院和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11份,切实将工作责任落在实处。

三、强化日常监管,堵塞监管漏洞。1、医院建立了由分管副院长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日常管理的工作机制。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医院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3、药库、门诊药房、住院药房、麻醉科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专柜加锁,双人双钥匙取药,责任明确,交接班有记录。

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防范和打击水平。积极联合安监、环保、质检、工商等部门,有针对性加强对医院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鼓励提供易制爆危险品线索,落实有奖举报,依法查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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