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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邪教要从孩子抓起
时间:2017-08-21 作者: 豫 成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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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多数家庭是独生或两胎子女,这些孩子不仅是家庭的寄托,更是民族的希望和祖国的未来。若孩子一旦误入邪教,那么对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个毁灭性的打击。但是,许多邪教组织却将少年儿童视为其发展的对象,百般拉拢,诱惑其加入邪教组织。

据媒体报道,2015年7月,湖南宜章县公安机关查获了一起全能神邪教人员以举办“夏令营”的名义,组织70多名小学生开办第一期小学培训班的案例。而在2014年,内蒙古警方也查获的一起邪教“血水圣灵”举办的集会活动,而参与聚会的,竟然全是稚气未脱的孩子。同年,血水圣灵山东特区发展的青少年信徒占新信徒的比例达到30%,最小信徒年仅9岁。此外,邪教法轮功也多次举行青少年“培训班”,传播其邪说,其教主李洪志甚至声称:“六岁以下的小孩看法轮功书籍,可开天目,看到的法轮是转的。”他还胡说道:孩子们“修炼”法轮功,还可“上天入地变神仙”。除此之外,华藏宗门、摄理教等邪教组织也都曾打着办“培训班”或“补习班”的幌子来向少年儿童传播其邪说……。

可见,要反邪教,就必须从孩子抓起。但究竟该如何抓呢?这却是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要从家庭教育抓起

邪教是当今人类社会的一大毒瘤,而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防范和抵制邪教的第一道防线。古希腊伟大哲学家柏拉图说:“家庭教育是社会的基础”,我们每一个家庭都要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反对封建迷信思想,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学习和生活方式,使家庭的每一个成员都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并正确对待生老病死和人生坎坷,以增强辨识和反对各类邪教的能力。同时,身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的家长,要时刻注意培养孩子自觉抵御邪教和邪说侵蚀的能力,真正要让孩子做到不信、不看、不听、不传、不参与邪教的邪说和活动,并鼓励孩子多参加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以培育一代新人。

一旦某个家庭被邪教所感染,那么这个家庭的孩子也必然会被邪教邪说所侵蚀,误入歧途而无法自拔。邪教法轮功制造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和邪教全能神制造的“招远血案”都有孩子参加,这就是明证。

要从学校教育抓起

学校是学生们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孩子各种能力,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地方。因此,孩子们的反邪教教育,必须要抓住学校教育。

学校反邪教教育一定要进课堂、进学生的心田。班主任和各位代课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学习反邪教的相关知识和理论,及时了解反邪教的最新动态和信息,积累反邪教的工作经验和手段,提高反邪教的业务能力,并根据反邪教工作的新要求、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调整反邪教的宣传策略。同时,学校要利用班会、墙报、手抄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法制讲座、反邪教报告会等形式,大力营造出反邪教氛围。

另外,还可通过反邪教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答、反邪教宣誓签名文艺演出、社团活动、警示教育宣讲等活动,全方位的、多渠道的进行反邪教教育活动,从而让孩子们在各类活动中学习反邪教的知识,强化反邪教意识,增强鉴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以培养孩子的科学精神和相应的文化素质,养成抵制、批判各种伪科学的习惯,使孩子们自此筑牢防范邪教的思想防线而健康成长。

从社会环境抓起

任何邪教,都会摧残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影响孩子的未来发展和进步,并会扰乱和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成为社会的毒瘤。要从维护孩子们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就必须依法取缔和打击祸国殃民的各种邪教组织。但是,邪教的产生、发展和蔓延,有着复杂的、深刻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原因,也受到社会环境和国内外环境的影响,因此,反邪教斗争将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程。

而保护孩子们不受邪教侵蚀,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我们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全社会只有将反邪教工作当作一个整体来抓,突出党委、政府和各级公安机关以及各类反邪教协会或组织作用,借势借力、化解矛盾于基层,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完善反邪教危机预警、处置机制,加大宣传和打击邪教组织的力度,并对邪教活动保持适度的震慑力,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全面、全方位反邪教氛围,才能将保护孩子的反邪教的工作落到实处。

早在2011—2015年“六五”普法活动期间,我国各个地区就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资源,并利用广场演出、图片展览,街头报栏、法制讲座等其他形式,广泛开展了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反邪教的宣传活动。这些宣传活动,将国家反邪教的相关政策法规、各类邪教特征、邪教典型案例的剖析、被邪教歪曲的事实真相等内容,都呈现给了孩子们,让孩子们认清了各种邪教的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本质,提高了其防范、抵制邪教意识和能力。

同时,法律是保护孩子们不受邪教侵害的强有力武器。1997年修订的刑法、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同年及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了“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都明确了惩处邪教犯罪的法律依据。这对防范、控制和打击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孩子们不受邪教之害,并为孩子们营造出文明、健康的学习、生活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

从孩子自身抓起

现在的孩子,多是独生或双胎子女,尤其是那些城里富裕家庭的孩子,更是家里的心肝宝贝。他们优越感十足,却时时会感到孤独和寂寞,若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或一些挫折,便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烦恼和焦虑。再加上孩子们天性就是好奇心强,有猎奇心理,于是各种邪教组织就利用孩子们的这些特点,投其所好,用“神秘科学”、“神佛”、“提高潜能”的名义来满足孩子们的精神的寄托,并用一些小恩小惠,如免费夏令营、培训班、出国求学等方式来欺骗、诱惑孩子们加入其组织。

同时,由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达,上网已经成为孩子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各种邪教组织却利用网络,将其罪恶的魔爪伸向了孩子们。据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www.12377.cn)监测,邪教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心灵法门等境内外邪教组织都通过网络大肆传播歪理邪说,诱惑孩子们上其当、受其骗,社会危害性特别巨大。

对此,孩子们要更多地与家长交流沟通,疏解心理问题,自觉抵制邪教网站和信息的侵害,多读经典和学习科普知识,用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开拓自己的视野,并积极参加符合自己年龄特点的文体娱乐活动和社会活动,以培养自己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自己防邪的意识和能力,对邪教歪理邪说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传,时刻保持警惕,自觉充当反邪教的小小志愿者。

总之,为了家庭的幸福、民族的希望和国家的未来,反邪教,一定要从孩子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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