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张亮)“对不起,民警同志,我真的错了,没想到我酒后居然辱骂、殴打了民警,实在是不应该啊,真心给您们道歉”,违法嫌疑人党某某酒醒后悔恨的说道。
5月22日1时许,华阴市公安局西岳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岳庙步行街某客栈有人闹事,接警后民警快速赶到现场,发现该客栈大门紧锁。在客栈斜对面站有两位男子,其中一男子向民警喊道是他报警的,随即民警用执法记录仪对现场进行拍摄,当民警询问报警人情况时,旁边一上身赤裸男子指着民警对大喊大叫,报警人称系上身赤裸男子喝醉酒了,致使自己无法关门,而且店里的地上还躺着一男子。民警立即拨打了120。在等待120的过程中,民警对上身赤裸男子进行询问,得知系岳庙办一村民,叫党某某。随后民警对其劝解,让其回家,男子不仅不听劝,反而用手拍打民警,民警现场对其行为进行口头制止,但党某某根本不听,还是不停的用手指着民警大喊大叫。此时120救护车到达现场,民警询问党某某是否坐救护车去医院醒酒,党某某称不去。报警人称门面里还有一人喝醉躺在地上,救护车随即向门口靠近,谁知党某某进到屋里不让抬地上男子,民警上前制止党某某,谁知党某某转身抓住民警衣领,挥拳打向民警脸部,并一脚蹬向民警胸口,将民警蹬到在地,对民警拳脚相加,后所有民警合力将其控制,带到西岳派出所办案区。
回到派出所后,出勤民警向所领导王凯汇报了情况,所领导一方面询问民警受伤情况,一方面向副局长柯卫军汇报出警情况。柯局长了解情况后,立即安排北社派出所所长史江峰负责查办此案。随后,史江峰所长带领民警来到西岳派出所。经过北社派出所和西岳派出所的联合办案,调查取证,违法嫌疑人党某某对自己酒后阻碍民警执法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非常后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派出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饮酒要适量,发生矛盾时多点宽容忍让,防止矛盾激化受到伤害。同时酒后要管好自己言行,切不可意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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