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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交警大队两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时间:2017-05-15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刘晓东 潘化团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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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刘晓东 潘化团)2013.6.2”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华阴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任晓峰将此案件挂牌督战,他带领事故中队民警在近三年的时间里始终没有丝毫懈怠,先后走访了案发现场周边20余个自然村,对案发现成20余个自然村的近千余名驾驶人和摩托车进行逐一摸排调查,最终成功告破案件。2017年3月渭南市公安局局长杨建琦签署命令,给任晓峰、肖鹏两名同志分别记个人三等功。

2013年06月02日23时57分,华阴交警大队接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310国道华阴市桃下镇东光村路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行人被车辆碰撞,车辆逃逸。接警后,华阴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民警同时拨打了120急救,抵达现场后,经现场初查一人倒地受伤,现场仅留下一片疑似摩托车的红色塑料碎片及些许血迹,后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案情重大事故民警第一时间向大队在领导做了汇报,随即大队领导火速赶往了事发现场,现场成立了以大队长程伟峰任组长、副大队长任晓峰任副组长、事故中队部分民警为成员的“2013.6.2” 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迅速对案件侦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行侦查。

事故现场位于华阴市310国桃下镇东光村一家农户门口,由于案发在凌晨以后,案发现场道路没有路灯,缺乏目击者,给破案带来难度。为了不放过任何线索,案件侦破民警首先对现场残留的车辆碎片、几处血迹进行了提取、封存。同时民警肖鹏通过分析现场车辆痕迹走向、车辆碎片、几处血迹形成的原因,经过缜密的分析,初步判断在伤者倒地位置不远处有一处乒乓球面积大小的血液痕迹,为肇事时二轮摩托车上人员受伤后留下的血迹。随后,经民警走访调查得知死者名为潘某(男,63岁,华阴市桃下镇东光村村民)。案发现场正是潘某家门口处。民警通过对现场残留碎片鉴定,确定肇事车辆为弯梁类二轮摩托车,随后民警们立即对我市弯梁类二轮摩托车数据库进行摸排,连夜对辖区内医院、各大小诊所展开调查走访,均未发现任何线索,并调取了道路沿途监控录像,由于夜色掩盖录像线索中断,民警又赶赴渭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对现场提取血液进行DNA比对,经鉴定,现场一处血迹为死者潘某的,乒乓球面积大小的血迹确为另一人,随即将此人的DNA样本上传数据库,但网上DNA数据库却没有发现相关信息,各路民警在调查中均未获得有效破案线索,一时间案件侦破陷入了僵局。

在近三年的时间里事故民警始终没有丝毫懈怠,将此案件挂牌督战,不断调整方案,细化措施,期间副大队长任晓峰、民警肖鹏先后走访了案发现场周边20余个自然村,对案发现成20余个自然村的近千余名驾驶人和摩托车进行逐一摸排调查,并时刻与渭南市局技侦大队保持联系,密切关注DNA样本对比情况,最终在去年3月下旬,渭南市局刑侦支队传来消息,民警送检的DNA信息比对出了嫌疑人信息,

嫌疑人系唐某(男,华阴市五方乡大城村村民)。随后,事故民警连夜赶到五方乡大城村找到唐某,因此案时间跨度大,在审讯中嫌疑人唐某坚决否认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为了将这仅有线索深挖到底,民警展开心理攻势地讲政策、讲法规,经过10个小时的审讯,终于将唐某的思想防线彻底击溃,最终唐某主动交代了其2013年6月2日驾驶摩托车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并流下了愧疚的泪水。

最终,唐某犯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受到了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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