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澄城公安讯) “五一”节期间,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澄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食药中队对全县食品安全进行地毯式大检查。在寺前镇检查时,发现寺前镇“军奇”大肉店党某经营未经检疫的猪肉,在市场上公开销售。食药中队发现此情况后,立即联合寺前派出所对其依法查处。
经查,党某以盈利为目的,在寺前镇一养猪厂购买生猪一头,在自己家里私自屠宰后,未经检疫在自己经营的肉店内进行出售。截止目前,该党某已出售猪肉60余斤,剩余40斤当场被执法人员扣押并销毁。党某对自己私自屠宰并出售未经检疫的猪肉一事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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