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渭南政法网(澄城公安讯)“五一”节前,为了确保全县人民食品安全,澄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环食药中队联合县农牧局、冯原药监所组成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对全县生猪肉市场进行全面检查。
2017年4月26日,检查组在冯原派出所的密切配合下,在冯原镇西街肉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地三家肉品经营店内的生猪肉属私自屠宰,且均未按规定检疫进行销售,所销售肉品疑似病死猪。现场查获生猪肉共400余公斤,当场予以收缴销毁,对三家生肉销售店的违法责任人李某、冯某、祝某依法分别行政拘留10日,并对屠宰工具予以没收,屠宰场地及设施进行了捣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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