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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检察院:“三项机制”规范案件信息填录
时间:2017-02-17 作者: 特约通讯员陈娟 郝亮亮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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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陈娟 郝亮亮)随着全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统计功能的升级完成,统计数据将直接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抓取办案信息转化成报表数据,并同步上报到高检院,而不再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导入交换到AJ2013统计系统产生。这对办案人员全面、全程、规范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认真填录办理案件相关信息提出更高的要求。对此,我院采取多项举措,进一步规范案卡信息填录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案卡信息填录水平。业务部门认真参加省市院组织的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卡信息填录相关培训。同时,学习《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试行)》,并按此标准填录案件信息。

二是积极沟通联系,拓宽问题解决机制。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各司其职,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新受理或办理的各类案件,逐一进行核查,对填录不规范、不及时、不完备的案件信息,及时督促整改。

三是健全通报制度,加强案管监督职能。案管部门在统计审核及送案审查中加大审核把关力度,及时记录错误问题,定期进行通报,督促和引导办案人员全面、规范填录案件信息。

案卡信息填录是司法办案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虽然个别业务部门在案卡填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填录质量已有所提高。相信通过不断规范案件信息填录,将会进一步促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规范使用和效能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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