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赫永梅)因为财务纠纷将车子做了抵押,想尽快追要回来的张某于是想到了报假警声称车子被盗。然而“被盗”的说法在崇业路派出所民警的走访调查中很快就露了馅,想借警方之力追回爱车的张某“美梦”并没成真,反而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2016年12月16日9时许,崇业路派出所接到男子张某报案称,其自有的雪佛兰轿车在高新区幸福城小区附近被盗。接警后,崇业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前期调查走访,并于2017年1月6日在渭南高新区利君首座北门外查获涉案车辆。后经调查发现,该车并非如报警人张某所讲的被盗,而是因其与他人存在经济纠纷,将车于2016年9月份押给了债权人。张某意图以报假案的方式要回车,涉嫌谎报案情。根据调查情况,警方以张某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盗窃的违法事实,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警方提醒,张某为了自己的一点私事捏造事实向公安机关报假案,已经导致了警力资源的浪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假案或向有关部门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扰乱公共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而如果造成重大影响的,则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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