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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发放医疗和临时救助金420万余元 受益群众796人
时间:2017-01-05 作者: 记者王晓宁通讯员赵宏战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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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起,临渭区通过农联社机构向困难群众发放医疗和临时救助金420.78万元,受益群众796人。其中315名困难群众获医疗救助金272.75万元(普通疾病64人获救助金33.38万元,特殊重大疾病251人获救助金239.37万元);481名困难群众获临时救助金148.03万元。受益群众可携有效证件在市区朝阳大街与金水路十字东北角区农联社营业部领取。

按照《临渭区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实施办法》规定,依据有关申报条件和程序,临渭区对各街镇上报的4季度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料进行了审核审批,确定了救助方案和救助花名册。

据临渭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介绍,医疗救助是指政府对患病住院经新农合或城镇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仍然比较大,且给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贫困群众给予一定的救助金。临时救助是指困难群众家庭因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而给予的一种救助金。从2017年起,临渭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均实行每个季度受理审核一次,困难群众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镇政府)递交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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