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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用电不当引纠纷 调解员细心化解促和谐
时间:2016-12-27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宋晓燕 罗利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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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宋晓燕  罗利作为大荔朝邑镇基层的一名人民调解员, 新丰村的调委会主任范公社总是努力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化解在基层。多年来,他总是能够事无巨细的调解各种矛盾纠纷,认真细心化解。

2016年六月份,新丰村开始修一条路,请来了施工队开始修路,为了用电方便,施工队就将电线架在了村民王某家门口的公用电线上,一次遇上下雨天,施工队因为没有及时切断电路造成电线短路,烧坏了王某家的一个电视和电动车的充电线,当时施工队就承认是由于自身原因,愿意赔偿王某的损失。但是王某却一口要价3000元,无奈施工队找到调委会请求调解,范主任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赶往王某家查看王某家具体的损失,也向王某了解了他要求这么多赔偿的原因,范主任并没有指责王某要价太高,而是在了解完情况后来到朝邑街道修家电的地方询问电视保险烧坏了要多少钱,师傅告诉他30元就可以换好,随后他又去卖电动车的地方询问重新配一根充电线的价钱,是60元,加起来就是不到一百块,在了解完这些后,范主任又一次到王某家里,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慢慢劝说王某,安抚他的情绪,告诉他漫天要价是不对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违法,并将自己了解到的价钱告诉王某,并劝他要200元就足够了,并主动带他来朝邑街道修好了电视,重新配了充电线。而施工队最后答应出500元赔偿王某的损失,一场因为用电不当引发的纠纷就这样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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