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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许庄司法所探望受伤社区矫正对象
时间:2016-12-03 作者: 特约通讯员 王蕾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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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王蕾)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遵纪守法,按时报到,汇报思想,减少和消除不稳定因素,2016年12月1日下午,大荔县许庄司法所工作人员看望因交通事故受伤的社区矫正人员牛某。

牛某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2016年3月9日被假释出狱,在许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今年11月15日,牛某像往常一样骑摩托车上班,不料和从田地里窜出的三轮车相撞,造成牛某右腿粉碎性骨折。目前,牛某在家卧床休养,不能下地行走。因此11月25日,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请假未能参加,为确保监管到位,许庄司法所工作人员到牛某家进行探望,了解牛某的情况。在看望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询问了牛某的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还给牛某送来一些相关的法律读本,希望其在养伤期间,不断学习,深刻反思,好好改造,提高认识,早日痊愈,照顾家庭。牛某在交谈中对司法所的到来表示感谢,表明自己会认真配合司法所各项工作,争取早日恢复,努力改造自己。

许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看望,进一步拉近了司法所与社区矫正人员间的距离,增进了彼此间的情感交流,为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通过探望和走访,加深对矫正人员的了解,加强了日常监管,减少其再犯罪的可能,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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