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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华州司法所人民调解化解轻伤害案
时间:2016-11-18 作者: 特约通讯员 高立军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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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高立军)2016年4月14日,华州区华州街道办铁马村铁炉巷组村民张某(男,48岁)因创卫工作和本组组长雷某某(男,41岁)发生口角,话不投机,引起肢体冲突,导致大打出手,致使张某牙齿脱落、冠折,经华县人民医院检查,左侧6、7、8肋骨骨折,随即于4月15日张某在华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经医院检查,张某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张某家属多次到街道办上访,华州区司法局华州司法所随即介入调解,司法所所长何正刚详细了解情况后,给家属以安慰,并说等出院之后才能处理此事,因为医院医药费用无法计算。张某出院后在医院住院医药费共花去12100元,何正刚就此事经过多次协商调解,雷某某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也给张某认了错,写了悔过保证书。张某也出具了谅解书,最终达成协议如下:

1、雷某某一次性赔偿张宏昌7.5万元(包括各项费用)。

2、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再因此事纠缠,不得反悔,不得纵容家属闹事。

3、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司法所一份。

一起简单的轻伤害案件,在司法所的多次调解下,终于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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