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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双泉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甲醇案(图)
时间:2016-11-10 作者: 特约通讯员 杨兆林 李晓艳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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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杨兆林 李晓艳11月9日,大荔县公安局双泉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甲醇案,当场查获甲醇1900千克。

11月9日上午,在双泉镇街道,派出所民警开展平安创建宣传走访活动,看到一货车停放在某饭庄门口,车内泵机水管向饭店输送液体,感到蹊跷。民警前去盘查,发现车内装满塑料桶和液体。经调查,12桶装液体均为甲醇,约1900千克。

甲醇属于一级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按照国家规定:运输危化物品必须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当民警让司机提供相关证件时,谢某满脸茫然不知所措,解释自己是驾驶员替人送货的,上班仅仅十来天时间,老板叮嘱不能吸烟,根本不知道运输危险物质还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

目前,大荔警方以非法运输危险物质为由给予谢某行政拘留7天,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深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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