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由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开展的“陕西好交警”评选活动揭晓,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岳蒲杰荣获2016年第一季度陕西好交警称号。
岳蒲杰于2005年8月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现为临渭交警大队二中队协警。
岳蒲杰凭着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满腔热情,忠实履行职责,默默无闻地在道路上指挥交通,开展巡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护送学生上下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从警以来,岳蒲杰纠正各类违法行为不下5万起,无一起属实或基本属实的群众投诉,他本人也连续多年被大队评为先进个人、被支队评为优秀协管员。
他忠于职守,专注事业,不求声名,无悔付出,十年如一日,不喧嚣,不浮躁,淡定忠诚,爱岗敬业,甘守清贫的工作态度和人生境界,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岳蒲杰因此被称为80后“最美”交警。2014年4月,岳蒲杰被授予渭南青年五四奖章称号,2014年12月被市委授予年度标杆人物称号。2015年3月5日,岳蒲杰被省委宣传部、省工会授予陕西省第二届十大“雷锋式职工”标兵个人荣誉称号,又被推荐为“陕西好人”。2015年4月,岳蒲杰被团市委授予“渭南好青年”荣誉称号,2015年5月4日,又被临渭区委授予“临渭区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临渭区朝阳大街前进路中学和贠张小学有中小学生5000余名,学校紧邻城区主干道,车水马龙,安全形势严峻。2010年起,每天早上7时30分学生上学,都能准时看到他的身影,听到他的哨声。
在具体工作中,岳蒲杰的原则是尊重每一个管理对象,不以“管理者自居”,在法律幅度内,讲究执法艺术,根据不同的违法对象和不同的违法行为性质、情节,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以求最佳效果。多年来,他一直把服务群众作为自己的职业操守,始终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工作,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在平常工作中,他善于观察,从中发现需要帮助的群众。岳蒲杰说:“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最朴实最可爱最值得尊敬的人,为他们服务是我们交通警察应尽的义务。”
从岳蒲杰穿上警服,进大队的第一天,他的父亲就告诫他:“孩子,老实人不吃亏,到单位了好好干。”这句话深深地刻在了岳蒲杰的脑海中,无论是做人做事、接人待物,他始终用这个信条衡量对照检查自己。在单位总是苦活累活抢着干,是自己分内的干,不是自己的也干。岳蒲杰家境困难,每月只有不到两千元的收入,上有老下有小,让他不得不精打细算过日子。“我们不要抱怨生活的平淡,因为我们一直都在平淡中生活。”这句话是他的人生指航。人们问他,如此甘守清贫,甘受寂寞,靠什么坚持?他说:“靠信念!对得起每一天,无论做什么都做到淋漓尽致,把它做好、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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