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首页 >执法监督 >正文
澄城检察院树立“四种意识”积极开展监所检察工作
时间:2016-10-08 作者: 特约通讯员 王耀伟 陈智深来源:渭南政法网
【字体: 打印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王耀伟 陈智深为全面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力度,切实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澄城县检察院树立“四种意识”,积极主动地开展监所工作。

一是树立安全意识。维护监管场所安全,是服从服务于维护稳定的大局需要。为加大对看守所安全检察的力度,该院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全面检察监督和重点检察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

二是树立维权意识。认真纠正发生在监管场所的超期羁押等各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服从服务于人权保障的刑事政策与立法宗旨。

三是树立预防和查案意识。积极开展预防和查办发生在监管场所的职务犯罪案件,服从服务于当前监所检察工作的总要求。把纠正违法行为同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结合起来,促进刑罚执行机关和监管场所公正廉洁执法。

四是树立监管意识。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检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格局要求。坚持定期开展每年一次的监外执行情况专项检察,切实防止监外执行 “五种人”的脱管、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促进各相关部门相互协调,积极配合综治部门做好监外执行罪犯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全市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召开刘凯参加并讲话全市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详细]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郭晓军)4月16日,华阴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