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张晨)潼关矿区交警中队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狠抓重点工作,预防重特大事故,强化定点和动态巡逻管控等手段,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9月14日14时,矿区交警中队1360班组民警巡查至辖区李家村路段时,发现一重型自卸货车没有车辆后牌照。民警随即上前检查,该驾驶员不能提供车辆相关手续以及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随即将驾驶员和车辆予以暂扣并带至中队做进一步调查。经公安网信息查询,驾驶员张某所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所悬挂号牌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张某持有C1驾驶证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涉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张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叁仟元整,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张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违法行为行政罚款一千元整,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合并执行罚款四千元整,驾驶证记24分的处罚。有力维护了中秋节期间,辖区道路安全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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