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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一女子发信息侮辱他人被拘留
时间:2016-08-11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张媛 刘海滨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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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张媛  刘海滨8月10日,大荔县一名年轻女子因用手机发信息侮辱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8月9日上午,大荔县公安局赵渡派出所接到报警:一位姓李的女子反映最近经常收到一陌生人发来短信,对她进行人身攻击。民警查看后发现,李某手机从7月29日到8月8日连续收到4条同一号码手机发来信息,对李某肆意辱骂,并造谣生事进行人身攻击。民警立即对该手机进行追查,很快查明持有者是一名姓年轻妇女,该女子与李某还同住一个村子。8月10日下午,民警找到这名女子,并从其手机查到所发信息。审查后民警对该女子作案动机赶到难以理解:原来她和李某并无恩怨,只是觉得李某的日子过得比自己好,出于嫉妒。

因为嫉妒他人,竟然采用如此手段进行侮辱恣意发泄。可该女子做梦也没想到,4条信息竟换来了10日行政就留。8月10日晚当她走进拘留所时,才感到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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