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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电子卷宗工作 服务执法办案
时间:2016-08-01 作者: 特约通讯员 陈娟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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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陈娟为提高办案效率,为业务部门办案提供便利,白水县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积极采取一些列有效举措,确保电子卷宗制作管理工作顺利、规范开展。

一是加强系统应用培训。该院积极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规定》并亲自上机实践操作,并由专人负责操作,同时及时申请配备工作需要的高速扫描仪等办公设备。把电子卷宗制作作为增强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的重要举措,确保严格按照电子卷宗制作使用的技术标准运行。

二是加大电子卷宗材料审查。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案管工作人员在认真审查纸质案卷材料、法律文书的同时,更认真审查电子卷宗材料,做到受理时的严格“把关”。若没有电子卷宗光盘或制作不符合扫描技术要求的,一律不予接受案件,对出现漏页、跳页等现象的,及时要求公安机关补正。在上传扫描的卷宗时,认真检查顺序是否一致、有无连页、卷宗装订是否规范等,对案件纸质卷宗与扫描图像进行逐页比较核对,确保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完全一致。

三是加强电子卷宗管理。对于接受公安机关移送的电子卷宗光盘及时登记保管,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制作案件材料移送清单时,将电子卷宗与案卷材料一并登记,制作完成后随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办案部门,案件办结提起公诉的,则随案移送人民法院,加强公检法电子卷宗资源共享。

电子卷宗系统运行至今,该院共制作电子卷宗60余件,有效提升了检察工作的电子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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