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杨忠)今年以来,澄城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以“四个注重”为抓手,强化服务理念,狠抓案件质量,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注重释明促和谐。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正确、不明确、不完整时,法官主动通过询问、告知等方式,进行合理、必要的释明,引导当事人积极、全面行使诉权。在判决后,主动向当事人释明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的理由及依据,尽量让当事人服判息诉。
注重文书的说理。对控辩双方的主张和争执焦点、举证责任的分配、证据的认定和采信、适用法律法规的缘由、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考虑因素等进行详细说理,增强文书的说服力。
注重调解工作。在初次送达文书时及开庭前、庭审中,法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与当事人沟通,拟定调解方案,加强调解,及时化解纠纷。
注重依职权调取证据。对当事人怠于举证、诉讼一方不应诉或涉嫌诉讼欺诈的案件,法官主动依法调取证据,力求判决认定的法律事实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事实,防止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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