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赫永梅) 2016年7月28日,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崇业路派出所本着一贯坚持的“民意为天、民事为上”原则,成功调处一起由用工纠纷引发的阻工事件,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终使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和解,有效维护了辖区内的和谐和稳定。
据当事人李某称:自己先前已就施工用车问题与某机械厂达成约定,但对方却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换用了其他车辆,她一时气愤不过,因此上门拦车想为自己讨个说法。由于李某的行为给机械厂的正常施工带来极大不便,故此双方产生争执,互不退让,事情一度陷入僵局,只好请求民警帮忙调解处理。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民警本着调节为主,促进和谐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民警通过讲道理,换位思考等多种方法使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郑某意识到了自己“拦车讨说法”的荒唐行为,机械厂相关负责人也认为冤家宜解不宜结,后双方均表示不计前嫌并握手言和。 最终民警春风化雨般的劝解说服了双方当事人,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了可能再次发生的过激行为。
崇业路派出所立足本职,把服务好人民群众作为一种思维习惯、工作习惯,坚持群众无小事,切实把公安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家门口,又一次成功解决了一起矛盾纠纷,同时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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