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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华州区检察: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图)
时间:2016-07-29 作者: 特约通讯员 肖妮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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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肖妮为了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根据《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近日,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对2016年上半年已办结案件进行了评查。评查工作在院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进行。

明确评查范围,突出评查重点,认真开展评查。确定评查范围为上半年已办结的刑事案件,包括侦监、公诉、自侦等部门办理的案件,对所办案件进行卷宗评查和办案系统评查。评查方法采取自查、抽查、重点评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在科室自查的基础上,案管办对所查案件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进行评查,共检查案件63件,其中侦监部门案件31件,公诉部门案件26件,未检部门案件6件。对于重点案件,如不捕、不诉案件,捕后不诉案件,自侦案件撤案等案件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员进行统一评查并逐案写出评查意见。

总结评查结果,通报存在问题,提高案件质量。对所有评查案件的评查情况写出案件质量评估通报,并评选出优秀案件6件,瑕疵案件1件。经过此次评查发现了办案环节和案卷装订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进行通报,例如: 有的案卷目录不全,排列不当、不规范;有的未在讯问笔录、询问笔录上注明起止时间,被询(讯)问人未分别签名或者签名字迹潦草的;有的案卷装订缺少办案系统法律文书、有散材料的情况。同时发现了审查起诉办案中存在退查后公安机关补查重报有超期现象,该院案管办积极和公安机关联系沟通,向其提出了纠正违法意见。对案件评查出的问题将案卷和评查组意见反馈各承办部门,并进行跟踪督促其补正,同时将评查结果上报政法委,作为干警考核的依据。

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基本的执法活动,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促使业务部门树立实体和程序并重的执法观念,树立严格执法与保障人权的司法理念,为提高案件质量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上能感受到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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