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刘洁 王蕾)7月19日,酷热了多日的天气终于迎来了降雨。
然而还未到上班时间,上访户李某已经等候在大荔县许庄司法所门外。李某把钱借给本村的一个企业,到期后无法归还,无奈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已经作出判决。但李某为了尽快拿到钱,不断去省、市、县上访。司法所辛所长见下雨提前赶到机关,看到李某后立即把李某让进办公室后,一边详细询问,一边认真记录,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辛所长耐心细致地向李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告诉他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判决,李某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清楚法律规定后,在辛所长的劝说下李某终于同意暂缓一阵,等待法院的最后执行。
李某前脚刚走,又来了许庄村三组的付某。付某孩子刚60天,因为家庭琐事和丈夫闹离婚。听了付某的诉说后,辛所长从法律和情理多方给其解释。他认为付某离婚理由并不充分,所以第一次申请离婚法院是不会支持的,所以这个婚离不掉;再者付某夫妻二人之间并非感情破裂,只是一时冲动闹别扭,况且孩子还那么小,离不开母亲的照顾,希望她能慎重考虑,多想想丈夫的好处,给两人多一次机会。做好付某工作后,辛所长冒着大雨专门去了付某家,开导劝说付某家人,孩子还在哺乳期,不要让孕妇生气,凡事要互相谅解,互相包容。付某家人表示今后一定注意,互谅互让,好好过日子。
午饭过后,五党村村民王某来到司法所请求调解他和陈某的
土地纠纷。这已经是双方第三次来司法所调解了,在听取了双方意见,调查了各方证据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提出了调解意见,因争议较大,工作人员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分别对当事人进行劝说和解释,但最终未能达成协议。工作人员要求双方当事人不能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并要求他们暂时维持现状,同时告诉他们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纠纷。
即将下班时,前几天因为交通事故受伤的贾某出院了,来司法所提交票据。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当事人及其家属,帮他们复印了所要的材料,并与对方当事人电话联系约好了调解时间。
不知不觉,已过了下班时间,雨依旧在下,而我们的工作人员还在总结今天的工作,准备明天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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