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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多举措激励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时间:2016-07-17 作者: 特约通讯员 贾淑倩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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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贾淑倩)为保障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落到实处,使受援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大荔县司法局积极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多项措施激励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性。

一是根据各所的人员合理分配法援案件数量。凡在本县律师事务所注册执业的律师,都应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求每名执业律师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少于3件,并将完成义务量的情况作为律师执业证年检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是严把承办律师办理案件质量关。针对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办理的案件平时监督、半年评查,在遇到重大疑难案件时中心及时调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商讨后办理,

三是提高案件补贴标准。根据《陕西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陕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以每次评查案卷等次适当提高办案补贴,做到一案一补、及时打卡发放。

四是规范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执业行为。明确承办律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从受理立案到结案,全程跟踪,对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奖惩措施。

以上措施的落实,规范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同时起到了较好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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