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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甘井法庭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时间:2016-07-15 作者: 特约通讯员 余铭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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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余铭7月12日,合阳法院甘井法庭化解了一起四年之久的买卖合同纠纷,效果良好。

原告杜某某系陕西鑫田富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销售员, 2012年5月至2015年8月原告多次向被告刘某某销售化肥共64吨,其中被告支付了一部化肥款,剩余化肥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2016年7月4日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化肥款27000元及利息。甘井法庭受理该案后,依法通知被告到庭应诉,在得知被告担任村干部工作忙不能不到庭,后法庭驱车来到合阳县甘井镇小村村委会见到被告,被告以原告推销的部分化肥质量有问题、部分村民使用后果树叶发黄凋落为由不愿意支付原告起诉的化肥款。为了彻底查清原、被告之间的化肥款纠纷,尽快化解矛盾, 2016年7月12日在法庭主持下再次在该村村委会进行调解并经原、被告详细核算,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化肥款14586元,并当场执行清洁。这起困扰原、被告四年多的纠纷划上了圆满句号。

该案结束后已是晚上7点多,法官们走出村委会时原、被告说的最多一句话就是“感谢法庭,法官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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