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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公安“护鸟行动”营建渭北“小江南”
时间:2016-06-24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刘海滨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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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刘海滨)夏季以来,大荔县公安局在黄河滩库区组织开展“护鸟行动”,引导人们爱鸟护鸟,使黄河湿地变成渭北的“小江南”,变成鸟儿的乐园。

位于大荔县东部的黄河湿地是陕西省最大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63624公顷。这里不仅有种类繁多的各种植被,还是各种候鸟栖息繁殖之地。这里不仅有白鹭、白鹳、白天鹅、红嘴鸥和大鸨等珍禽,还有大量野鸭、野鸡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每到夏季,黄河滩草长莺飞,野鸭成群、百鸟朝凤,一片生机勃勃的美丽景象。为了保护好黄河湿地的自然环境,大荔县公安局在推行农村治安分级管理中采取多种措施狠抓了对鸟类的保护。他们组织黄河湿地边缘的赵渡、范家、安仁、朝邑等派出所联手行动,首先狠抓了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民警进村组、进家庭、进学校、进庵棚,向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有关珍禽和保护鸟类知识。让群众和中小学生懂得鸟是人类的朋友,自觉养成爱鸟护鸟的良好习惯。为了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出售和收购野生鸟类的违法犯罪活动,他们在黄河滩设立了31个报警点,组建21支“红袖标”巡逻队,加强巡逻防范,群众只要发现伤害鸟类行为就能及时准确报警。位于黄河滩的赵渡派出所还坚持民警机动巡逻,深入到湿地深处芦苇荡和黄河岸边,对捕猎鸟类、盗伐林木和破坏湿地自然环境的不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由于推行分级管理和开展“护鸟行动”,使得黄河湿地的自然环境和鸟类得到有效保护。如今广袤的黄河滩,天蓝蓝、水清清,绿树成荫一望无际,草长莺飞生机怏然,被人们赞美为大荔的“小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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