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姚会玲)6月21日,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张留文、渭南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张鹏康、渭南市人大代表、内司委委员张花等一行7人莅临澄城县司法局,对澄城县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司法局局长张利军、局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科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视察调研工作。
调研组一行在澄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和赵庄镇司法所视察调研,并听取了我县关于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 执行工作的情况汇报,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同时,调研组对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提升干警业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调研组指出:对减 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要严把法定条件,完善程序规定,强化落实责任,以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按照法律规定,减刑和假释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对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罪犯,将其原判刑 罚予以减轻或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两种刑罚制度;暂予监外执行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暂予监外执行且不致危害 社会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审批后可以不在监狱等刑罚执行场所关押服刑,而由公安机关执行监督管理刑罚执行方式。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在刑罚执行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的人道主义刑事政策,对于激励罪犯改造,促进罪犯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因素,维护社会 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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