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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将青春付审判
时间:2016-05-10 作者: 大荔县人民法院 申国英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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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不知道,法官的工作这么辛苦,真不敢相信,像你们这样的年轻女法官能这样不怕麻烦,天都黑了,还下乡给我跑案子,也不怕我拐卖了你。”原告孟某这样打趣着我,也逗笑了我。但从他的语气里,我听到更多的是敬佩。

今年4月1日,我院受理了孟某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由我承办。因为联系不到被告李某,原告提交的条据真实性无法核对,这也意味着原告的诉求可能 无法得到法庭的支持。作为本案的承办法官,我将风险告知原告孟某后,他立刻青筋曝起,说:“现在是不是借了钱只要一跑路,就可以不用还钱了,法院怎么能这 样办案子?”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孟某的权利,我耐心地向孟某解释了法律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同时在和他谈话的过程中,我得知被告李某的父亲李某某能证明本笔 借款的事实,我立刻要求孟某带我去找李某某进行核实。经过电话联系,李某某每天都在工地上干活,晚上8时许才能回到家。“那就晚上8时再去找李某某!” “可是你们6时就下班了呀!”“案子跑不完,我睡觉不踏实。”面对孟某的提醒,我的回答如大多数法官一样(法官们都深有体会,案子有问题没解决,晚上做梦 都是在调查)。

4月20日晚上8时30分,我们终于等到了李某某。一听说是法院的人来家里了,李某某脸色难堪地说:“我还没吃饭,吃了 再说。”看着眼前这位年迈的父亲,一身尘土,一头汗,腰也弯下了,我突然很心酸,想到了自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我笑着说:“好,叔,你也累了一天了, 应该先吃,你边吃,我边问,你看怎么样?”哪知这位说话板着脸的大叔突然声泪俱下:“姑娘,你看看这家里成什么样了,女儿开饭店赔了100多万,吓得不敢 回来,留下孩子,我和你姨都65岁了,又得养活娃,又得养活自己,哎……”一番安慰之后,李某某对我终于放下戒备,诉说着自己生活的艰辛。最后,李某某告 诉我,女儿借原告5万元的事属实,借条上女儿的签名他认识,之前也听女儿说过这回事。他答应会及时与女儿联系,让她积极应诉,解决问题。

此刻已经晚上快10时了,说实话,我已经疲惫不堪了。不过看着原告满意的笑脸,我耸耸肩,悄悄地告诉自己:作为最后的救济方式,人民群众的各种矛盾都是迫不得已才会走司法程序,我是人民法官,应该为人民办事。

那天晚上,乡下的微风很舒服,月亮特别的圆,我一夜无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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