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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不成欲跳楼 高新民警苦劝终救下(组图)
时间:2016-05-07 作者: 特约通讯员 赫永梅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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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赫永梅)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伤害与施工方产生工伤赔偿纠纷的案件时有发生,而因此以跳楼自杀威胁相逼的事件更是不计其数。近日,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崇业路派出所闻警即动、快速反应,圆满解决一起以跳楼方式解决工伤纠纷的事件。

5月5日8时许,崇业路派出所接110指令:一群众报警称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楼顶有一名女子抱着孩子欲跳楼轻生,众人劝解无效,正在僵持之中,情况十分紧急。接警后,值班民警高度重视,迅速赶赴现场救援。

“我不想活了,我要跳楼!”民警驱车赶到指令地点时,该女子情绪正异常激动,随时可能坠落楼下。民警快速反应,立即驱散围观群众,稳定欲跳楼人员的情绪,并当场展开处置、营救、劝解工作。经了解,欲跳楼人员王某的丈夫在工地施工中受伤,因与施工方在工伤赔偿问题上未达成一致从而引发矛盾,至今仍未解决。于是王某心里想不开,情急中爬上楼顶,扬言不给予赔偿就跳楼。

见此情况,民警不敢贸然靠近,怕她一不小心真掉下去了。意识到现场僵持的情况后,民警轮番上阵,对其进行积极劝说,一方面告知她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能做出过激行为要挟对方反而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情,另一方面表示一定尽力帮助她联系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解决问题。经耐心劝说,王某最终被民警说服,自己从楼顶上下来。观望的群众这才松了一口气。此次解救方法得当,处理冷静迅速,赢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最后,民警告知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同时还向王某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她今后以合法手段讨要欠款,轻生是万万要不得的,王某被救助后,悉心接收民警劝导,并保证不会再跳楼了。

民警提示:债权人应当通过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采用非法方式进行讨债,否则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依法予以惩处,以跳楼自杀的极端方式讨要工资是严重扰乱治安秩序的行为,非常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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