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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长的“分外”事
时间:2016-03-22 作者: 蒲城县人民法院 艾洁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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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要离婚!”

一位怀抱孩子的年轻妇女急匆匆地来到法庭,一进庭长办公室就拖着哭腔委屈地向田庭长嚷道。正在埋头拟写判决书的庭长并没有接她的话茬,只是招呼她先坐下,这才告诉她别着急,有什么事慢慢说。

这位年轻妈妈小彭是蒲城县高阳镇人,在外打工时认识了现在的丈夫,经过自由恋爱并结婚,已经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婚后,夫妻俩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但并没有实质性的冲突。这不,今天又是为了照管孩子的一点小事,两人都压不住火又吵了一架,小彭一怒之下就来到了法庭!

小彭诉说了自己的情况后,一直在一旁听着的我不由得放下心来,原来她并不是庭上受理案件的当事人,刚刚那样急火火的叫嚷我还以为是哪个案件的当事人出了 啥事呢!她要离婚就赶紧去立案,光是嘴上说顶个啥用!可田庭长似乎并没有要打发她走的意思。他耐心地劝解小彭要采用正确的方法处理家庭琐事,珍惜夫妻感 情,负起一个母亲的责任,教育孩子健康成长,不要因小事闹离婚,造成终身遗憾。

看到小彭的朋友还在法庭院子里,庭长又索性将她也叫进办公室,一同做起了小彭的工作。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了,从进门时的哀怨满腹,到慢慢得心平气和,情绪已经完全平复了下来的小彭最终向庭长表态,回去要好好和丈夫谈谈。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基层法院、法庭受理案件数量骤增,时常能遇到诉讼外的来访群众咨询法律问题,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法和途径。作为一名刚刚走进法院工作的 新兵,我觉得同事们每天要办的案子、处理的工作那么多,哪里有时间去顾及这些案件以外的事务!今天目睹了庭长的一次在他自己看来再也平常不过的接待群众的 过程,让我深有感触!他们对待来访群众与对待当事人一样认真负责。即使耗费了大量精力化解的一起家庭纠纷并不能计入自己的工作实绩档案,但他们丝毫没有将 这些求助群众简单应付,而是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之初。

作为一名新入职的法官干警,今天的经历让我有了新的感悟和思考:法官要以为民司 法、定纷止争为己任,从这个意义上讲,纠结于矛盾纠纷是不是已经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是不是所谓的“分内事”,岂不成了“叶公好龙”!只有胸中装着群众,真 正为民解忧,才能实现以公心立公正,以公正得民心!我暗暗鼓励自己,要更加虚心学习同事们化解诉前矛盾纠纷的技巧,提升业务能力,也让自己成为一名能够化 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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