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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偶像邹碧华
时间:2016-01-12 作者: 大荔县人民法院 苏蒙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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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有些人崇拜明星,有些人崇拜土豪,还有些人执迷于神魔鬼道。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我崇拜的偶像是邹碧华!

崇拜邹碧华,烙印在我心灵深处的是他对公正的追求。5年前,一位身患白血病的5岁孩子要求起诉将他无情抛弃的亲生父亲,在当时,并没有未成年孩子状告亲 生父母的案例,孩子的病很重,若不及时救治就会有生命危险!得知情形后,时任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的邹碧华带着立案庭的法官研究了两天法条,决定立案,并 最终判决将父亲名下的房产划归孩子作为治疗费,让孩子活了下来。邹碧华铿锵有力地说:“法律的精神是保护孩子的权益,不要被僵硬的法条所束缚”!

崇拜邹碧华,崇拜他孜孜不倦的敬业精神。他的三句口头禅是“没事,我不累”“你们先去忙吧”“没事,有我在就行”。白天奔波,晚上钻研,假日加班对他而 言是家常便饭。仅以司法改革来说,作为上海市司改办主任的他在全市召开了30多场座谈会;梳理了5大类100多个关键问题;研究了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 院管理及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历经180多个日日夜夜,前后34稿,终于研究制定出了《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

崇拜邹碧华,崇拜他用友善的心解读法律。同为法律人,在有的人眼里,律师,就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生意人。而在邹碧华眼里,律师与法官尽管职责分工不同,但双方在化解社会矛 盾、追求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一致的。他亲自起草并推出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并凝结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里。一位老律师在开庭时找不到一份证据材料,急得满 头大汗,作为审判长的邹碧华对他说:“您慢慢找,相信大家都会等着您。”老律师静下来后很快找到了材料,顺利发表了代理意见。老律师说:“这位法官这么善解人意,这是我发挥最自如的一次庭审。”

偶像的力量是无穷的,现在,每当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我总是会想,换了邹碧华,他会怎么做?

我曾在我们院最偏远的基层法庭工作,实话说,我真没办过啥大案子,多是些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瓜果买卖、民间借贷之类的纠纷,案子虽不难,唯一的难处就 是经常需要下乡送达。每当我有些疲赖时,一想到邹碧华的敬业精神,就不由自主地振作起来。在基层法庭的岁月,我走遍了辖区的村村户户,和当地老百姓打成一 片,我说的话、提的意见,他们肯听,案子特别好调解。有一位律师这么打趣我说:“小苏法官,虽然你的颜值不高,但你提的调解建议,当事人一般只有三句话 ‘好好好’‘对对对’‘行行行’!”尝到甜头的我愈发觉得,邹碧华的敬业精神对咱法官来说,不仅可以有,而且必须有!

2015年2月, 一位八十岁老人的赡养案件在我的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老人家一定要请我吃碗羊肉泡暖暖身子,任我怎么拒绝他就是不同意。无奈之下,我只好说:“老人家,您 瞅我都该减肥了,您还请我吃羊肉泡,那就不是谢我,而是害我喽!”老人家哈哈笑了,只见他缓缓地走出法庭,来到我们的警车前,用微微颤抖的手指在有些灰尘 的车窗上写下四个字,“出入平安”!我在霎时间感受到极大的幸福,这又让我发现,做一名像邹碧华那样公正的法官好有成就感呀!

立案登记 制改革后,由于受理案件数量暴增,院里要求我这样具备审判资格的行政人员每月也至少办五个案子。前几天,一起抚养费纠纷的被告气势汹汹地来到院里,指着我 骂道:“我给不给我孩子抚养费关你们法院什么事,你看你胖的那样,一瞅就是个贪官,我这个官司就是你挑起来的!”我强压住心头的火气,在心里对自己说要友 善!要友善!要友善!要向邹碧华法官一样友善!我微笑劝他坐下,然后拿起办公桌上我小时候和母亲的合影给他看:“老哥啊,你看,我小时候就这么胖,你知道 这是为什么吗?因为我爸妈把好吃的东西都留给我吃了!同样是父母,你对自家的宝贝儿不闻不问你心里过得去吗?”他羞红了脸,后来,这件案子成功调解。

闲暇时与人聊天,我说我的偶像叫邹碧华,他生前是上海高院的副院长。总有人听了会这么鼓励我:“小苏啊,好好干,干好了也升到中院、高院去,到时候别忘 了请叔叔阿姨吃顿好的!”相比如何升官发财,我觉得一个问题更值得我思考,那就是“如果我未来的几十年就注定是在基层做一名最普通的法官,那我的法官生涯 究竟该怎么度过”?郑板桥有句名言,叫“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范伟也有台词,叫“脑袋大,脖子粗,不是老板就是伙夫”。我觉得,如果我苏蒙 不能做一个像邹碧华一样的好法官,那我还不如回家当伙夫!

说句心里话,有时候,我的心头也会翻滚一些止不住的欲望,想吃更好的饭,喝更好的酒,住更大的房子,开更好的车,再买个苹果手机!可是,每当我扎扎实实办好一个案子,化解一起纠纷,看到一个当事人露出笑容,收获一群父老乡亲们对我 的真心赞赏时,就又觉得,其实把那些拼命吃喝、赚钱的时间用来办更多的案子,化解更多的纠纷,让更多的当事人露出笑容,收获更多父老乡亲们的真心赞赏,这 样的生命,其实更有意义!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一个法官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死的时 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中国的法治事业——让人民群众从我审理的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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