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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摊贩因琐事大打出手 一人被刑事拘留
时间:2016-01-04 作者: 特约通讯员 闫飞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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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闫飞)如今,很多人遇事冲动,点火就着,稍微有点不顺心的就张口骂人,有的甚至还大打出手。

2015年3月9日晚上,白杨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渭南高级中学北门口有人打架。

李某和周某都是在校门口摆夜摊的,可是在晚上摆摊时却因为摊位摆放发生了口角,本来只要大家心平气和的 坐下来谈谈就不会发生接下来的事情。可当时双方都比较冲动,恶语相向,李某更是拿起摆摊时用的小铁凳砸向了周某,小铁凳砸中了周某右眼,导致周某右眼球破 裂,经渭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二级。

李某在犯案后潜逃,白杨派出所民警经过长时间的摸排走访,寻线追踪,最终将其在12月28日抓获归案。经过审讯,李某对其伤害周某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已经被我局依法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临渭区看守所。

民警提示:当今是法治社会,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群众遇事应当冷静对待,处事应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原则,不要因为芝麻大的小事,大打出手,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最终走向牢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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