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韩文跃 伍航)12月26日是星期六,连续几个月加班的法官们终于可以过一个轻松的周末了。但蒲城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李晓刚还是闲不下来。一大早,他特意邀请蒲城法院人民陪审员姚文荣(系罕井镇南白堤村村支部书记),参与一起赔偿案件的执行。经过对双方当事人认真地做思想工作, 充分运用法律知识释明利害关系,使矛盾特别尖锐的双方当事人冷静下来。最终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解决问题的原则,初步达成执行和解,从而成功化解了一 起涉执信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的:被执行人王小明经营一个公司,由于人手不够,就从本村雇佣王小磊负责安装由本公司设计制作好的广告牌等业务。2015年6月25日中午12时左右,王小磊和公司其他同事外出安装广告牌时不慎从高架桥摔落受伤,先后花去医疗费12万余元,但最终王小磊还是由于伤势过重不治身亡。王小磊之妻张丽为了挽救自己的丈夫,几乎花去了全家所有的积蓄,可丈夫不但没有被救下,还花去了一大笔医疗费。况且家里上有两个老人,下有两个年幼的孩子,生活陷入了绝境。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为了讨回公道,张丽多次要求王小明支付医疗、死亡赔偿等费用,但是王小明始终逃避责任,一直没有赔偿。为此,张丽多次到县上有关部门上访反映。在张丽申请蒲城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仲裁委作出裁决书,要求王小明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支付医疗费、赔偿费等共计50万余元,但是王小明拒不履行义务。张丽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转到执行一庭后,执行一庭开会制定了执行预案,运用各种手段查找被执行人王小明的下落,又多次去罕井镇高城村寻找王小明未果。12月26日,执一庭干警得知被执行人王小明回家,庭长李晓刚立即带队直赴高城村,同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姚文荣同行去到王小明家中,李庭长一行见到了一直躲避的被执行人王小明,迫于执行压力,王小明答应解决事情,但还是不想兑付赔偿款。人民陪审员姚文荣积极做王小明的思想工作,并告知其不履行裁决的法律后果,姚陪审员又从乡情邻情的角度反复劝说,被执行人王小明最终同意与申请人张丽和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为让打得起官司的当事人拿到赔偿款,实现案结事了,就必须想方设法采取 各种法律手段,做细致的思想工作,使被执行人能够认识到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这个案件的执行终结得益于执行干警坚持不懈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才使 此案能够化解矛盾,充分体现了执行干警忘我的工作作风,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文中当事人皆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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