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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拉托来我买赃 韩城两男子被警方依法传唤
时间:2015-11-20 作者: 特约通讯员 薛晓安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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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薛晓安)韩城市芝川镇村民贾某,明知对方出售的摩托车来路不明,售价偏低且没有合法手续,仍为蝇头小利“奋不顾身”,置法律于脑后,二次为贪图便宜的本镇村民孙某“拉托”,促成非法交易,从中获取好处。近日,经群众举报,贾某、孙某被韩城市公安局芝川派出所依法刑事传唤。

据芝川派出所一民警介绍,贾某自今年5月至10月,先后三次作为“中介人”。前两次,介绍孙某以1300元的低价购买摩托车2辆,而2辆摩托车经物价部门鉴定,每辆市场价格为3700元。据贾某供述,每次孙某将钱交给自己,然后让卖家“送货上门”,自己共得到两条香烟作为“中介费”。更为可笑的是,一来二往两人竟成为“黄金搭档”,孙某低价购买赃车也“上瘾”,第三次要贾某帮忙“订购”一台踏板摩托车,竟预付了2300元。贾某拿到钱后,让孙某耐心等候,因“卖家”还没拿到“货”,说白了,就是暂时没有收购到被盗摩托车。目前,贾某、孙某均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警方刑事传唤接受调查,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当前,摩托车、电动车被盗案件频发,与市场的“不良”需求有很大关系,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在此。民警提示广大市民,购买赃车不仅违法,更是犯罪分子的“帮凶”,帮助销售赃车从中“获利”更是助纣为虐,必将遭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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