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周东峰 田晓珍)11月5日,临渭法院高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为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化解了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说其特殊是因为案件一方当事人是一个健全人,而另一方则听力残疾,听不见声音,不能和正常人一样与人言语交流。加之与被告薛某某接触后其情绪异常激烈,并扬言一定要惩罚原告杨某某,表示自己也活不下去······
针对这样的情况,承办法官认识到:此案一定有特殊心结,为维护薛某某的诉讼权利、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利,一定要抓住双方症结所在尽快化解矛盾纠纷。为了了解薛某某的真实意思,承办法官主动与渭南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取得了联系,让其为薛某某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承办法官遂与律师多次以书写方式找薛某某“谈心”。每次几十页的纸上交流,承办法官终于摸清了薛某某的想法。薛某表示:自己与杨某某结婚时尚有听力,二人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后自己逐渐丧失听力,生活也越来越困难。期间2002年,自己和杨某某为了改善生活,双方还去了广州打工,后因两人产生分歧,便独自回家生活,而杨某某一直在外地,并逐渐失去联系。现儿子已成年,与杨某某联系较多。女儿才上高中,一直跟着自己生活,因残疾人没有一技之长,收入微薄,而这几年杨某某又从不支付女儿生活费,所以对杨某某不关心子女的行为非常怨恨。另一方面,法官通过与杨某某的沟通,了解到杨某某这几年一直身体也一直不好,打工供养成年儿子花费,生活相对困难。法官多次调解希望双方能携手共同生活,但杨某某离婚态度坚决,表示:自己绝不与薛某某共同生活,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就继续外出,让薛某某找不到自己。
在深入了解了双方的情况后,承办法官认为:两人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两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是最好化解双方矛盾的方法。可是两人多年互相怨恨、从不来往,要打开彼此心结谈何如容易。于是,法官确定了通过双方亲属和女儿做当事人工作的思路。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几十次的沟通交流,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离婚,女儿由薛某某抚养,杨某某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并一次性支付薛某某帮助金10000元。虽然达成了调解意见,可如何保证调解内容的履行又是一个问题。如调解内容不能履 行,虽案件审理结束,但薛某某的利益不能实际保护,案件社会效果肯定不好。可要履行协议,杨某某经济又有困难。对此,法官又多次与杨某某及亲属沟通、联 系,杨某某最终从亲属处借来了款项,并在双方领取调解书的当日,主动将10000元生活帮助金及孩子半年生活费1800元交给了薛某某,薛某某对此非常满意,也表示祝福杨某某以后生活幸福。至此一件家庭矛盾纠纷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得以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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